最近一则消息把开电动车的人推到了风口浪尖:
联邦层面正在讨论把电动车(尤其是纯电动车,BEV)纳入“road-user charge”(按行驶距离征费),时间表上甚至出现了“可能在 2028 年全国推出”的说法。
换句话说,那个长期以来只在油箱里被默默收取的燃油税(当前燃油站每升约收 51.6 澳分的燃油税)可能要被一种更直接的“按公里付费”取代或补足——因为电动车不加油,政府的燃油税收入会跟着掉。
《The Australian》报道称,联邦财长 Jim Chalmers 已与交通、基建相关决策者会面,讨论这套计划的路线图,说明这是一个被认真摆上日程的议题,但细节还没定,政策如何设计、是谁付、何时起征、是否有豁免或分级,仍在咨询与讨论阶段。
简单点说:方向明了(要补燃油税的缺口),路还没全部铺好(规则、豁免、征收方式都还在写稿子)。

图源:Drive
为何要征这笔钱
路要修,人得出钱
其实,把电动车也算进来收钱,其核心逻辑听起来很直白:
修路的钱来源得跟“用路”挂钩,以前大头靠燃油税,大家加油同时也在为道路养护埋单;现在油车越来越少、BEV 增长,这个传统的收入池也在跟着萎缩。
提出者和生产力委员会等智库认为,按公里收费可以更直接地把“用路”和“付费”挂钩,弥补预算缺口,保持路网维护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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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问题在于“公平”二字:是单纯按公里征收?还是按路况、道路类型、车辆重量、甚至拥堵程度分级?
《The Australian》称,若只按公里简单收钱,乡下跑长距出门买菜的司机和市区短途高拥堵通勤的司机会被同等对待,但实际承担的道路磨损或社会成本并不相同。
这也正是政策设计中最难协调的部分:要公平,但又得高效且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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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与各州的博弈
维州试水被叫停、NSW 有时间表但受限
另一边,这事儿也牵扯到联邦与各州的权力边界。
据《ABC》报道,维多利亚州在 2021 年曾试图对 EV 与 PHEV 设立按里程收费的新规,但后来被迫叫停——
因为高等法院判决该州无权征收此类“消费型”税(即涉及“消费税/燃油税”性质的那类征收属于联邦专属)。
简单来说:征收此类全国性收费的权力主要掌握在联邦层面。
这一判决直接推动了将问题上升到联邦层面、寻求全国统一规则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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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联邦在推进,但有些州已经在预算或规划中把“路费”写进了未来收支预测里。
比如,新南威尔士在其预算预测中指出,2027 年 7 月 1 日有可能开始一个路用费计划,但那也只是州内的预算安排,实施能否生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联邦是否推出全国统一的办法。
维州此前的尝试虽被高院否定,但也显示出州层面的推动力和政策意愿。
总体上,若要实现真正可行的全国方案,联邦和各州之间必须先就权限、计费方式、数据保护等关键点达成一致。
也就是说,即便某一州想先行一步,联邦法律和制度的统筹与统一仍是关键;没有全国框架的支持,地方试点容易遇到法律与政策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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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做法与现实困境
新西兰、加州只是试验或提案阶段
其他国家也有人在研究类似思路:比如新西兰和美国加州分别在讨论把行驶收费扩展到所有轻型车辆(不再区分动力系统)。
但现实是,目前全球尚未有一个把所有动力类型车辆(油车、电车、混合车)都纳入、并真正长期运行成功的成熟范例:
新西兰和加州仍处于提案或试验阶段,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做到真正全国落地并证明其长期公平与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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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把所有车都纳进来,理论上会触发对燃油税的重新定位——燃油税是否还要保留?
是否会出现“油车既交燃油税又被按公里收费”的双重计费?
这些都需要严肃论证,因为任何模糊或重复征收都会被指责为“双重收费”或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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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企与行业的反应
Polestar:别只盯着电动车主“薅羊毛”

图源: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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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与技术难题
路程、路况、重量谁来决定价格表?

图源:The Dri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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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还在路上
公众、行业要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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